第九百八十八章 最后遗愿
李瞬笙离开军营后直接越过城墙逃向了荒野,洛忧也很快追了出去,并在两时后就追上了李瞬笙。 李瞬笙,赤血帝国鹰旗军大校,前鹰旗军垃圾处理人,手握龙须无人能敌,因实力太强不喜战斗退居二线,隐世无形。 洛忧,赤血帝国不死军少将,前任大元帅亲授破虏将军,亦是威震三江源的江南猛虎,荒野崇拜的赤怒獠牙。 这两人代表了两个时代,在各自的战斗风格上都是顶尖人物,他们的对决应是惊动地,足以写成几十万字的史诗,被游吟诗人传唱百年。 但实际上呢?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战斗用很短的篇幅就可以概括了。 李瞬笙和洛忧孰强孰弱?毫无疑问,李瞬笙的巅峰实力可超年轻时的罗汉林,哪怕隐世后也可力分洛忧与刀狂二人,李瞬笙的硬实力是洛忧绝对拼不过的。 但最后这场对决谁赢了呢?洛忧赢了。 洛忧很罕见地放弃了自己最熟悉的硬拼,转而和李瞬笙打消耗战,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洛忧一直和李瞬笙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李瞬笙冲上来洛忧就后退,李瞬笙转头跑洛忧又贴上来,绝不正面硬刚龙须,但又一直黏着李瞬笙。 李瞬笙杀了洛忧很多很多次,杀得他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那又如何呢? 李瞬笙可以杀洛忧一次,可以杀洛忧十次,可以杀洛忧一百次!但他能杀洛忧一千次吗? 就算能杀一千次,能杀洛忧一万次吗? 就算能杀一万次,能杀洛忧十万次吗? 洛忧的磁性战术保证自己不会被轻易打进死线,同时昼夜不停地和李瞬笙消耗,不让他吃饭,不让他喝水,不让他睡觉,连停下来喘一口气都不让。 两人就这么拼杀了十二,李瞬笙整整十二没吃,没喝,没睡,他一开始还能轻松击退洛忧的进攻,但到后来终于是撑不住了,凡人之躯终究倒在了怪物身前。 战斗的过程就是这样。 形式,耗。 时长,十二。 结果,洛忧赢。 无它,没有巅峰对决的豪情,没有惊动地的气势,甚至是一场没有外人观看的战斗,只有洛忧,李瞬笙,还有神明在注视着这一牵 荒芜的平原,洛忧将血迹斑斑的赤伞插进霖面,全身上下仍残留着十二战斗中留下的血污,它们早已氧化,发硬,像一层盔甲似的黏在洛忧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从血池捞出来的尸体,只有那双眨动的瑰红色眼睛预示着这是活人。 洛忧取出了一把砍刀,默默注视着前方倒在地上的一具骷髅...没错,骷髅。 李瞬笙已经变成了一具皮包骨的骷髅,在12的消耗战中,他的身躯已是消瘦如柴,耗尽了体内绝大多数的糖分,脂肪,蛋白质,随着肌细胞在激烈的战斗中被一点一点榨干,全身的肌rou都已经萎缩,只剩下了一点点皮包着瘦骨,体表可以清晰地看见密密麻麻的血管,脸上的rou亦是如此,面颊内陷,眼眶深凹,血rou枯萎的嘴唇甚至连牙齿都包不住,白森森地露在外面。 没有任何人能把这具惨不忍睹的人皮骷髅和曾经意气风发的李瞬笙联系在一起,如果不是他还在艰难呼吸,简直和恐怖片中走出的丧尸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