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必读(几个所谓的毒点)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民国距离新中国最近,大家却了解的最浅。甚至都不如远在几百年前的明清时期。有些常识性的东西,蛤蟆觉得有义务普及一下(其实也不想写,是被不明真相的读者喷惨了) 旧中国,警务机构有三个名称:公安局,警察厅,警署。 北洋时期一般为警署,后来改为警察厅,到33年时,又改为公安局,南京公安局的名字,自从33年就有了,并不是解放后才有的。 重点来了! 其中,只有德租界、法租界、英租界的分支警务机构才称之为巡捕房,而日租界的分支机构,就叫派出所——置顶帖老照片里有当时青岛派出所的人员合影。 影视中的法租界巡捕房,只存在于租界!其余的地方,很多都叫派出所,尤其是日本侵华以后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