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硬笔先驱
未央眼珠转了转,突然拍了拍脑袋,而后拍着胸脯道:“岳父放心,三日后小婿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天才,就算是书法一道,小婿也不落人后。” 苏老泉一脸的不信,未央的书法水平他能不知道,那是整个书院的耻辱,跟狗爬似的,要说三天能练成一笔好字,打死他都不信。 不过看未央信誓旦旦的样子,再结合到未央创造的无数奇迹来看,苏老泉也不敢肯定,未央是不是真的能三天练成书法。 不过既然女婿这样说了,也不好逼迫过甚,苏老泉哼哼了两声,带着苏娘与蔓菁扬长而去。 至于未央为何如此自信? 蜂窝煤都被他弄出来了,高炉炼钢这种事都弄出来了,铅笔这个东西愣是没想起来,或许是因为太微不足道了? 未央正是因为想到了这茬,才这么自信。 软笔不行,咱不是还有硬笔吗?你们字写的好又咋地?咱另开一门,足以扬名后世了。 要知道硬笔取代软笔,乃是大势所趋,虽然软笔依旧是一种潮流,但是却已经被高高供奉在了供桌上,要想重返辉煌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未央虽然毛笔不行,却写了一手好钢笔字,都是硬笔,相通的道理,没有道理玩不通。 接下来,未央直接找到了范无稽与刘老大两位大匠,还有他们的徒子徒孙,关起门来仔细研究。 铅笔是个很简单的东西,不过是耗费了几个时辰,就做出了一根铅笔,虽然铅芯有点软,容易断裂,但是总算是出来了不是? 未央还不满足,一帮子人在屋里研究了足足两天,这才做出了未央满意的铅笔,心满意足的抱着一捆铅笔,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苏老泉如约而来,一起来的,还有滕子京、晏殊、欧阳修、刘永、吕璹、章得象、柳永,甚至曾巩、王安国都跑来凑热闹了。 谁不知道未央未二郎一笔字写的天憎地厌,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之所以过来,就是过来看笑话。 就算是王右nn世重生,没有几年的n,也不可能达到前世的水平。 书法这个东西,最讲究个天赋还有勤奋。 未央这小子懒惰的很,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三天他就能练出一笔好字来?骗鬼去吧?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看笑话不是。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一帮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慢悠悠的削好了一根铅笔,抽出一张白纸。 霎时间,笔走龙蛇,下笔如有神。 在这一刻,未央如同王右军附体一般,笔下一个个隽秀漂亮的方块字流淌了出来,最关键的是,这些字一个个如同指甲般大而且字迹清晰,丝毫不乱,刚刚写完,拿手摸上去,也只是一些痕迹,并不影响阅读。 几个老头眼睛都直了,他们太知道这根笔能带来多大的改变了。 自古以来,n寒门子弟的,最关键的便是笔墨纸砚的费用。 一根上好的毛笔,最少也要上百文,一沓纸,就要两三百文,砚台和墨,那更是惊人的贵,一年到头在这上面的花费,至少也得十来贯,不然甭想练出好字,写出好文章。 要知道,科举考试,不仅仅要文采,一笔好字,更能加分不少,这也是当朝官员,每一个都有一手拿得出的好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