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 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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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瞟见美女红裙包裹的玲珑身躯,墨菲只觉得老板娘的声音同夜莺一般清脆婉转,心里也痒痒的,像是有只猫爪不停的挠啊挠。 见惯了贵妇和小姐的墨菲尚且不能完全免疫,又怎么能指望每天对着一群村姑的小海德正常发挥呢? “您好,我...我...” 也许是小海德的囧样勾起了回忆,美女的唇角弯起了好看的弧度,然后竟然扬起青葱玉指,捏住了小海德的脸颊, “小弟弟,要不要跟jiejie喝一杯?” 回布伦达的路上,墨菲犹自愤愤不平。 不是说美丽的酒馆老板娘会对猪脚一见钟情然后不顾一切的倒贴吗,怎么就不请我喝一杯呢!果然小说里都是骗人的。 幽怨的望了不知何故被美女青睐的小海德,领主大人醋意大发。刚刚那杯波尔蒂红酒可价值不菲,光是小海德一口喝掉的就相当于他这个顶头上司的所有身家了。 暴殄天物啊!虽然不是自己的东西,墨菲仍是看得心疼不已,这东西到了他手上的话布伦达未来一年的伙食都不用发愁了。于是瞪向外交官阁下的目光愈加不善。 然而身高同样不到老管家肩部的外交官已经不胜酒力,被一杯昂贵的红酒送去见了周公,呼呼大睡的他自然感受不到墨菲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托了小海德的福,火焰一般热烈的老板娘推荐了口碑较好的佣兵团体,不仅任务完成度高,而且...还便宜! 最后一点是墨菲最满意的,连带着看向抢走自己风头的小弟也顺眼了不少。 荣耀之剑,这是那支墨菲雇佣的小队名称,夸张而拉风的名字是领主大人记住他们的唯一原因。佣兵们需要根据任务准备合适的武器和工具,因此要在半天之后才能抵达。 “管家,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速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和德尔家一样?”回到石堡后,墨菲才向老管家提出憋了很久的问题。 “如果有幸的话,我将会在您的第三代直系后裔成年时见到这一幕。” 管家的眼光一向很准,得到答案的墨菲垂头丧气,等到那么多年过去,黄花菜都成泥了! 不是每个大学生都精通火药制造,炼铁,蒸汽机等等穿越大杀器,在墨菲有限的记忆里,这些能帮助他飞快扩大势力的知识约等于零。 都怪当年没有好好学习!我给理科生丢人了!领主大人郁闷的想以头抢地,这些都是生财之道啊!怎么就没记住呢! 只要一点点,就足够受用终生! 机遇是有的,但是只有有准备的人才能及时的把握住。 然而墨菲恰恰相反,在他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命运已经一脚将他踢向不可预料的方向。 恰逢其会,猝不及防。 ........ 生活总是这样,先给你一个响亮的耳光,再塞过来一颗甜枣。 第二天的太阳刚刚从沸腾的云层里升起,墨菲就得到了青青草原一霸伏诛的好消息。 负责传信的赛蒙执行官一大早就几乎跑断腿,草原和石堡的距离可不是闹着玩的,墨菲还在卧室就听到大个子破风箱似得呼气声,真担心他下一刻就会像缔造马拉松的那位古希腊士兵一样倒地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