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那个资格
段琳琅最厌恶,别人插手他的事。 尤其是他的情敌! 一个比一个讨厌。 夜明星闻言,只是冷哼一声:“你把珍珍的孩子送走,又强迫珍珍留在这,用这样的方式留下她,你觉得能得到幸福?” “少跟我讲大道理。” 段琳琅没那个耐心,他只是站起身,道:别来打搅我的生活!” “好歹我们从前,相识一场。” 夜明星笑道:“别话说绝了。” 段琳琅冷哼,他抱起叶珍珍,转身就走。 夜明星却在身后,阴魂不散,道:“今晚,我要留在这。” “什么?”段琳琅停下脚步,差点以为听错。 “今晚,我要留在这,准确说,我从今以后,都要留在这。”夜明星开口说道。 “不准!”段琳琅立马拒绝:“你一个鸟人,狐族不欢迎你!” 鸟人,鸟人。 夜明星真是讨厌极了这个称呼。 “谁跟你说的?”夜明星便问:“什么鸟人!” 段琳琅笑了笑:“上回听小铃铛说了,他在花园里看到一个会飞的鸟人,想必那个人就是你,你早就偷偷摸摸的跑来瞧珍珍。” 夜明星:“……” 被发现了。 段琳琅又道:“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了?想见珍珍,便大大方方的跑来看啊,为什么要偷偷摸摸?” 夜明星冷哼:“因为我长了一双翅膀!珍珍觉得我是怪物!” 段琳琅蹙眉,他看着夜明星,夜幕之下,男人身后长着一双黑色的翅膀,根根羽毛黑亮,他衣袍飞舞,如同堕天使般,华丽而邪肆。 这是一个极为好看的男人。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不像怪物。 段琳琅便道:“你不该这样想自己。” 夜明星撇撇嘴:“我本来就是怪物。”长了一双黑色翅膀,部落里头只剩他一个人。 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不管在哪,都是一个人。 所以,他就是怪物,否则怎么没人喜欢他? 面对男人的自贬,段琳琅表示无奈的耸了耸肩:“你该回去了。” “我说了,不走!”夜明星上前几步,道:“我要留在这!” “这儿不属于你!”段琳琅有些不高兴:“夜明星,我希望你明白一个道理,我段琳琅的伴侣,绝不会让人轻易抢走。” “你不喜欢她。”夜明星道:“你对她的只有利用!” 段琳琅黑了脸,“那是从前!” “我可不会相信你的话。”夜明星道:“我不管,既然我今天来了,就没打算走。” 他无论如何也要留在狐族。 否则,他不会千里迢迢跑过来,只为见上叶珍珍一面。 说起来,夜明星觉得自己挺可笑的。 下定决心不再理会叶珍珍,却又克制不住心底的怦然心动,无时无刻不想她。 “你这人!”段琳琅憋着怒气,道:“什么时候像我一样无耻了!” “你终于承认自己无耻了。”夜明星高挑着眉,语气戏谑:“段琳琅,你忘了吗,我们是朋友。” 臭味相投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