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不争之争(13)
“哦?” 我闻言,先是惊讶神术能帮自己,恢复自由状态。然后再点了点头,没有任何迟疑,立即开始行动。 “烈阳六变!” 在这一刻,我屏住呼吸,迅速催动吸收至体内的灵气。 神术、仙法之类,不同于鬼术,施展它,需要天地的灵气。 好在烛火教我一套基础的功法,专门吸收灵气提升自身修为的。 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颜败不让我修炼神术、仙法是有原因的,他绝对会,只是让我学习鬼术。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只有修炼,才能快速提升自身实力。 我思索之际,融合的第一道符文浮现脑海,散发出一股奇异能量波动。 从脑海中传递全身上下,使得我全身蛇皮渐渐由白变红,火光笼罩。 这一道符文虽为,六个符文中最简单的一个。但它由无数rou眼看不见的火焰组成,若深入看去,这无数火焰组成一个rou眼可见的太阳,展现出欲要焚毁九天的气势。 列阳六变的第一变,单是看一眼,我就觉得这神术确实不凡。 比大鹏的那个大阳神术,要强势太多。 据烛火所说,就这简单的焚毁九天的威势,所蕴含的东西太多。无论妖族,还是人族,即便天赋再高,也需要花时间领悟。 然而我有着宝宝帮助,虽不知宝宝为何可以这样,但对我来说,是极大的助力。 在我对第一变焚毁九天到达入门级时,直接施展开来。 不过一会儿,我感觉自己身子一动,蛇身如同烈阳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