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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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 “南神,你太棒了!” “南神,你太强了!” “南神,你太man了!” “南神,你能给我签个名么?” “我有笔,但没带纸,要不就签在衣领上吧!或者下一点也可以……” “还有我,帮我在签在肩带上……” “哇,南神你不仅数学厉害,篮球厉害,这字也写的那么好啊!比我老师写的还要好,甚至比那些书法大师都要好!” “简直绝绝子,牛蛙可辣死!” “价值千金,可当传家之宝也!” “……” 许多真爱粉丝围住了江南,一阵欢呼庆祝的同时,也是疯狂想要签名。 嗯! 签名可以理解。 毕竟那些追星一族,都是如此。 但你让把签名签在肩带上,就有些过分了吧!那地方可不好签啊! 尤其是白莺莺也在球场了。 对此。 江南是强势拒绝的。 他几乎只给人签手上,或者衣服上,且比较随意,并非太过专注认真。 但即便如此,也引起不少人惊呼。 实在是…… 江南的字,不仅笔走龙蛇,流畅自然无比,更是霸气恢宏,韵味十足。 乍一看…… 若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来自空无。 又归于虚旷,这近乎癫狂的原始生命力的冲动中包蕴了天地乾坤的灵气。 顿时间。 众人便仿若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南神,果然是宝藏男孩啊!” “其才艺层出不穷,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惊人的人格魅力,不停给人以惊喜!” “爱了爱了,简直大爱了!” “从未见过这世间竟还有如此完美之人,颜值无双,才华横溢,毫无缺陷!” “……” 这是众人给江南的评价。 江南:“%¥#@#¥%……” 嗯! 有些说不出话来! 刚才不是在打篮球么? 怎么一瞬间,众人就注意到书法了? 这跑题跑的有些偏。 不过…… 江南也并不多在意,只是给其中一些幸运者签下自己的大名之后,便挤出人群,朝众人挥手告辞,并拉着白莺莺跑了。 那速度,可谓飞快的那种。 不能不快啊! 粉丝太多。 不赶紧跑,他都跑不了了好吧! 至于本次挑战赛的另一个当事人季晨,貌似直接被江南忘之脑后了。 可以理解。 毕竟江南从未将季晨放在心上过。 相信此次之后。 对方再也不敢找上门来了。 不! 准确是说。 他再也不会看见此人了。 不仅是江南,在场围观者有一个算一个,貌似都把季晨给遗忘了。 随着江南一走,众人也纷纷离开,独留季晨一人还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ヽ(●?′Д`?●)???? ? ?” “我是谁? 我在哪儿? 我在做什么?” “对了,我不是还在医院看病的么? 怎么就跑到学校篮球场来了?” “好像……” “我刚跟人比篮球了?” “但我碰篮球了吗? 咋就没感觉呢?” “次奥,哭晕,我不会又失忆了吧? 不会又被人送去医院做检查吧?” “我没病,我真的没病,我真不是精神病,我大脑真的是没有问题啊!” “凸(>皿<)凸!!!” “……” 季晨再次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貌似是…… 打击太重? ? ? 出现了短暂性的记忆消失? ? ? 消失了也挺好,最好把江南这个人都忘了,那从此之后他又会新生。 不然的话…… 这心理挫伤肯定是消不掉了。 毕竟这世上少有人在失败了一二三四五六次之后,还能爬起来的。 虽然老话常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太失败就是成功之姥姥了←_←。 这边…… 江南带着白莺莺离开了校园。 仿若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一般。 不过……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 江南会打篮球,并以七投七中,且其中六个还在中场线发球区。 进行超远投球的碾压性优势,战胜季晨的消息,却瞬间席卷了整个校园。 原本篮球场围观者人数虽多,但也不可能囊括全校数万的师生。 不过很快,大家都知道。 不仅是华清的师生,就连对面燕北的师生,也都听到了这不可思议的消息。 话说…… 一开始很多人都不信。 毕竟江南可是学术天才,是五级数学家,是文明人,跟打篮球完全不搭边。 看当校园论坛和各种群里,发出了江南超远投篮的视频,大家就不得不信了。 然后…… 江南说不得又收获了一批铁杆粉。 尤其是学校里的篮球爱好者,纷纷称赞江南就是最佳神射手,库力附身。 唯有对江南非常熟悉的王胖子和秦羽墨这些老人,看见那些个视频,面色古井无波,只是摇头轻叹:“这季晨,真是有病!” “难道他不知道南神在高中时期,可是学校公认的篮球之神么?” “他要挑战什么不好,非要挑战篮球,真是耗子舔猫屁股,送死啊!” 然后…… 季晨就被人给遗忘了。 众人只知道,江南篮球很棒,江南签名很好看,堪比是全能之神。 …… 另一边。 江南和白莺莺离开学校后,快速回到小别墅,然后就开始打包东西了。 学校已经放假,准备回老家过年,该收拾的衣物还是要收拾一些的。 当然。 最重要的还是买点儿北方特产。 要知道江南还准备趁过年的机会,上白莺莺家提亲了,怎么着也得买点儿好东西上门去见自己的岳丈岳母不是? 嘿嘿! 虽然江南足够优秀。 不怕白枫和姜红雪不答应。 但该表达的诚意,是一定要表达的。 当然。 这岳父岳母要关注。 还有自己父母也不能忘记。 在江南印象中,无论是江高远也好,还是周秀琴也罢,都一直待在江城,没出过滨海,更没到过北方的帝都燕京。 所以…… 这特产必须买啊! 身为男儿,江南平日跟父母电话打的不多,甚至都没白莺莺跟两老人聊的多,现在难得回家一次,不大包小包才怪。 且白莺莺也想给两老买点儿东西,毕竟她也是江家不久之后的儿媳妇。 嘿嘿,大家懂得都懂哈! 反正两人也不缺钱。 且今天一番疯狂采购,明早直接邮寄回江城就可以了,也不需要他们拎着走,除了一些贵重点的金银玉器首饰除外。 白莺莺给周秀琴买了一个翡翠项链和一对玉镯子,质量非常上乘的那种。 具体多少钱不知道。 如果有懂行的人在,肯定要惊呼一声,“极品鸽血红,打底300……万?” 除此之外。 白莺莺还给江高远买了几瓶好酒。 这是江南给的建议。 毕竟知父莫如子。 对于江高远,江南是再了解不过。 他老爸一个大男人,对金银首饰肯定无感,唯独偷偷好几口小酒。 而白莺莺竟然把矛台,伍粮液,国窖老字号,河洋大曲等国内排名前十的好酒,一样来了两瓶最好的,可谓心意十足。 也许有些大大会说,才一样两瓶,加起来不过二十瓶,这也忒小气了。 换成电影电视剧和小说情节,人家都是一箱一箱,乃至一车一车的买。 不过…… 这可真不是白莺莺小气。 毕竟她一个堂堂江城首富之女。 前面可以花几百万买翡翠项链手镯,又怎么会在乎那点儿酒钱? 而同样也是江南给的建议,这酒虽好,但也不能多喝不是? 最重要的一点是…… 自家向来都是周秀琴说的算。 而周秀琴一般也不让江高远喝酒,所以酒可以适量的买,但不能太多。 对自己老爸来说…… 这一样两瓶,足以视若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