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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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这一年,时间过得很快。 穿着松枝绿军训服的大一新生成群结队地走在校园仿佛还是昨天,今天,校园各角落却是穿着毕业服拍照的学生了。 大四第二个学期,大家上班的上班,读研的则欢脱地到处旅游。 只有拍毕业照和毕业答辩,能让大家回来。 陆听音她们宿舍四个人,除丁向瑜外其他三人都读研。 拍毕业照前一天,丁向瑜才从外地回来。宿舍四人难得聚在一起。 晚上,四人躺在床上聊天。 王婷忽然说:“瑜宝,你和王子明分手了是吗?” 陆听音愣了下。 丁向瑜倒是大大方方:“嗯,我俩去年年前分的手。” 陆听音:“你怎么一直没说?” “我俩在一起这些年一直分分合合,我也懒得说。”丁向瑜顿了下,语气薄凉,“但这次是真的分手,没法和好的那种。” “怎么这么说?” “我俩不是一个地方的人,他毕业要回老家,我在那边人生地不熟的,还是算了吧。” 气氛骤然下沉。 丁向瑜蓦地笑了下,“干什么这么丧,是我分手又不是你们分手。” 王婷道:“只是觉得爱情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丁向瑜笑:“哪有,你看陆听音和沈昼,他俩的爱情挺堪一击的,别说一击,连环击都行。” 陆听音无语。 “本来就是,看看咱们周围,哪对情侣不吵架的,就你俩——” 丁向瑜翻了个身,兴冲冲道:“其实我一开始以为沈昼是那种脾气很差的人,而且就算吵架也是你低头。结果没想到你俩大学四年,愣是一次架都没吵过。我还听王子明说,沈昼对你好到,几乎是有求必应。” “那也有吵架过的。”陆听音说。 “真的假的?” “真的吗?” 宿舍三个人,一副八卦语气。 听得出来,非常期待他俩吵架的内容。 陆听音叹了口气。 她和沈昼其实经常吵架,她气他也烦他,最火大的时候,手指抓的他满背都是指印。——都是在床上,不可明说的事情。 沈昼虽说不热衷,但是一开始就停不下来。 陆听音体力不支,哭着求他快点儿。浸在爱欲里的嗓音是浑然天成的娇柔,听得他骨头都酥了,根本不舍得放开她。 气得她踹他。 但这事儿压根没法说出口。 “我俩吵架,你们就这么开心吗?”她转移注意力。 “就是觉得很神奇,沈昼竟然会和你吵架。” “也很难以想象,你俩吵架的画面,沈昼会来哄你吗?” 说到这个,丁向瑜激动起来,“他怎么哄你的?” 抵挡不住众人八卦的语气。 陆听音有些头疼,“他不哄。” “啊?那你还原谅他?” “对啊,我这人脾气好吧?” 她不要脸地说。 事实上,沈昼会哄她,但是他的哄,不过就是抱着她,贴在她耳边说两个字。 ——宝宝。 陆听音听得脸红又眼红。 立马变得服服帖帖。 …… 拍毕业照当天,气温直逼四十度。 陆听音拍完,头发都湿了,她和室友回宿舍换衣服洗漱。 她第一个洗完,手里举着手机,对她们三个说:“待会一起吃饭吗?” “行啊,以后也没什么机会聚在一起了。”王婷语气怅然。 陈倩玉懵:“咱俩在南大读研,陆听音在滨大读研,瑜宝在南城工作,请问我们四个都在一个城市,什么叫没什么机会聚在一起?” “……” 王婷面无表情:“想煽情一下都不行吗?” 陆听音笑,又补充:“待会沈昼也来,他请你们吃饭。” “哇哦。” “哎陆听音,你这男朋友谈得……别人谈恋爱是为了给自己找长期饭票,你这是给大家找长期饭票啊。” 大学四年,沈昼每个学期开学和期末,都会请陆听音宿舍的人吃饭。 丁向瑜和王子明还在一起的时候,两个宿舍的人也经常一起出来聚餐、唱歌,但基本都是沈昼买单。 听出她们的调侃,没有任何恶意。 陆听音眼眯成月牙,微微笑。 “对了,明天毕业典礼,沈昼是不是要做毕业生代表上台演讲啊?”丁向瑜蓦地说。 “嗯。” 陆听音点点头。 滨大每年毕业生很多,优秀的更是多如牛毛。 毕业生代表,学校领导翻来覆去想许久,最后选择了商学院的沈昼。 比成绩,沈昼不虚任何人。 但学校领导选择他,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 六月底,恒扬董事长宣布新任总经理。 不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外孙——沈昼。 室内体育馆,沈昼在舞台中央演讲,距离很远,看不真切脸。 但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他。 准确来说,是和陆听音讨论沈昼。陆听音坐在自己班里,身边要么是自己班的同学,要么是同专业的,再远些,也是法学院的。 大学是,学校很大,但学院很小,基本上学院的人都互相认识。 更何况是陆听音这种一入校就全校皆知的名人。 “陆听音,那是你男朋友吗?” “对啊。” “哇,你俩谈了好久了哎。” “还好吧,才四年。” “四年还不久吗?我谈过最长的恋爱,还不到四个月。” “呵呵,我还没谈过恋爱。” “四年确实不久,我谈了二十多年的恋爱了,和我自己。” 众人被这话笑喷。 有人问,“你读研,那沈昼呢?” 沈昼是恒扬总经理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 陆听音道:“他工作了。” “啊?他留在南城上班吗?” “对啊。” “以后不回宜城了吗?” 演讲在此时戛然而止。 看台上响起一大片拍手声。 陆听音看着走离舞台的沈昼,他并没有往他自己所在的班级位置走,而是直挺挺地,往她这边走来。她眼专注地盯着沈昼,回答身边人的话。 “他没说哎,但应该不回了。” 丁向瑜愣了下:“你们没聊过这事吗?” “没聊过。” 嘈杂环境里,丁向瑜问:“万一他回宜城,那你会跟他回去吗?” 陆听音抿了抿唇,“他不会回宜城的。” 丁向瑜:“他家人都在宜城啊。” 陆听音转过头,和她对视。 不过一秒,她就收回视线。 “对他而言,最重要的那个人是我。” 语气狂妄,又有些自私的话语。 但有人心甘情愿将这自私奉为真理,表示赞同。 沈昼在她身边留着的空位坐下,“嗯。” 丁向瑜顿了顿。 再看向他们二人,瞬间了然。 十几岁时总觉得爱情是不可战胜的,哪怕早恋被抓,也要与世界抗衡,恨不得和全天下的人和世俗规矩证明,彼此是对方的真爱。 等到了二十出头的年纪,才意识到十几岁的自己有着世俗的单纯和天真。 站在时光的洪荒里,爱情被任何世俗踩在脚底。 我很爱你,所以你愿意为了我去一座陌生的城市吗? 那座城市很好,我也会对你很好。 ——承诺是美好的,许下承诺那一刻也是怀揣真心的。 但是现实到底如何,无从得知。 我很爱你,但我父母觉得我们俩不合适。 十七岁的时候,父母如何反对,也无法阻挡我们奔向对方。可到了二十多岁,父母一句轻飘飘的不满意,我就不得不被你舍弃。 你看,人都是在倒退的。 变得趋利避害,变得只爱自己。 丁向瑜和王子明分分合合三年多,爱的轰轰烈烈,却也惨败收场。 距离,家庭,工作……太多的矛盾,让他们无法再继续。她在这场感情里,看清了人间百态,也明白了没有人会一直如最初时那样喜欢对方。 爱情是抛物线。 升至最高点,而后慢慢降落。 不是她的爱情如此,是世界上的爱情,都是这样。 谁也逃不过。 可再看一边。 沈昼依然如大学初见时的冷漠疏离,他坐在陆听音身边。 有那么一瞬,像是回到了那天在清吧时的聚会。 嘈杂环境里,陆听音偏头对着沈昼笑。 她伸手,扯着他的袖子。 “刚刚你在那里演讲,好多人都说你好帅,还有人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他不在意,“哦。” “然后我们专业的人指着我,说她就是沈昼的女朋友。” 沈昼眼睫颤了颤,抽出被她抓着的袖子,而是用手,和她十指紧扣。 沈昼低垂着的眼眸,辨不出情绪,低声:“热不热?” 陆听音说:“热。” “待会出去,给你买冰激凌。” “我要吃草莓味的。” “好。” 那年在清吧时,陆听音解释她和沈昼的关系。 ——他不是我男朋友。 ——他是我未来男朋友。 直到现在,沈昼成为她男朋友,已有四年。 沈昼依然是沈昼。 沈昼依然处在神坛,高不可攀。 陆听音没将他拉下神坛。 因为他们,从始至终,是天生一对。 毕业典礼结束,人群中,丁向瑜对陆听音说:“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学生时期的恋爱没法走到最后。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 陆听音:“嗯?” “你和沈昼一定会走到最后的。” 学生时期的爱情没有多少能走到最后的,但沈昼会陪陆听音走到世界的尽头。